公告大溪區106年3月拖吊路邊占用道路廢棄車輛乙批(如附件清冊),自公告日起一個月內,檢具證明文件逕向本大隊大溪區中隊辦理具領手續,逾期無人認領者依法處理。
發佈日期:2017/06/03 | 發佈單位:設備保修組 |
類別: 綜合行政, 公共資訊, 其他 | 點閱率:32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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